高台县委巡察办:强化贯通融合 推动巡察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来源:高台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16 18∶34

为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高台县紧扣“巡前、巡中、巡后”关键节点,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相互借势借力的机制体系,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努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巡前”信息共享,实现精准把脉。巡察组进驻前,根据监督重点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单位发出协助通报函,商请提供日常监督检查、问责处理、信访举报、审计报告等各类信息,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通报信息70余份,为各巡察组细化巡察“三张”清单、明确巡察监督重点提供了重要参考。

“巡中”同向发力,锚定精确会诊。巡察中期,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把关,积极协助巡察组对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巡中”研判“快捷通道”,查实病根、对症下药,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沟通,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跟进、会商研讨,围绕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进行深度研判,有效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精准度。

“巡后”跟踪督办,做实做细整改。巡察结束后,梳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移交,进一步压紧压实源头整改责任。县纪委监委针对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提出监督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撰稿: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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