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台县委统一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2月17日对巷道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园区办、县残联、县国土局、县科协、县旅游局、县招商局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县直部门综合办公楼值班室门口设置巡察意见箱,并开通邮政专用信箱,设立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