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实名举报答复反馈工作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21 18∶31

“您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核查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向您进行反馈……”“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有了答复,而且办理结果我也很满意,你们的工作效率还真不错!”日前,在一次信访答复反馈中,高台县纪委监委干部的工作态度和答复情况得到了该名反映群众的啧啧称赞。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名信访举报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反馈要求,实行分阶段反馈,并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减少其因不了解情况而产生误解,引发重复、越级举报等问题。

“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人满意度,我们推行实名举报‘快速回复’和‘联合回复’机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信访举报承办室在接到信访举报件一周内,必须与实名信访举报人联系沟通,并发出受理告知、签订双向承诺,在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实名信访人反馈调查结果;对不便于当面接受反馈的,采取电话反馈的方式,迅速回复信访人并听取意见建议。

 针对信访人因对调查处理情况存疑、不满意处理结果、涉及多行业领域政策问题等而不断持续重复信访的情况,采取“联合回复”机制,由信访室组织承办室、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回复信访人,从纪法层面、政策专业角度耐心细致给予解答,确保问题调查到位、政策宣讲到位、问题处理到位。

“为充分保障实名举报人的知情权,我们坚持在调查过程中和办理结束后及时向举报人全程反馈,让每一名实名检举控告人都能了解受理情况、知晓办理情况、看到办理结果,精准服务群众,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温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采取“快速回复”信访人75件次,召开联合回复会3次,成功化解疑难信访问题33件,重复信访率下降了46.67%,信访人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撰稿:杜文静 孙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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