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1 23∶39


根据县委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县人大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10日向县人大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县人大机关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研究制定了《中共高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委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整改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建设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集体学习。坚持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体学习、机关每周集中学习、全体干部每季定期研讨等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不定期开展理论测试。在督促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掌握理论知识、提高党性修养的同时,围绕“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八个着力”“六项纪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养不断提升。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把健全制度机制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抓好制度执行,用制度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规范权力运行,使民主集中制长效化、规范化运行。加强集体领导,完善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在决策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召开的程序,明确民主决策末位表态范围和要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学习制度。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等规定,严格落实机关每周集中学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前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精心制定学习计划,科学设置学习专题,每次学习前严格审核学习内容,下发学习通知,明确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内容及要求。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通过参加培训、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网络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安排专人做好干部集中学习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等,定期对干部职工学习记录进行调阅,学习记录和档案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认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督促党员干部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意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意识形态日常舆论监督、信息审核等工作,建立了网络发布信息审核管理台账,先审后发,严把内容关、导向关,做到导向正确、管控有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材料撰写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改进方向。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和环节,在组织召开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把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会议召开程序规范、效果明显。三是建立整改台账。把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提升民主生活会会议成果的重要途径,将班子和个人查摆的问题全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确保查摆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实效。

6.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要求,从坚持制度、落实人员、规范内容、保证质量等方面入手,严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和评议结果公示等相关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及早准备会议相关事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安排、主要议程、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时,做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准备发言提纲,不断规范组织生活。

7.党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履行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不落环节、严肃有序、合规合法。二是提高议事决策质量。不断完善支委会决策程序,规范支委会议事规则,在讨论研究有关事项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形成的决定事项认真抓好落实。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支委会会议记录,并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对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刻剖析,精准施策,细化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逐条抓好了整改落实。

9.主动履职尽责的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党员干部深化对宪法和法律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在常委会会议和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前,都能够及早谋划,精心筹备,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二是密切联系代表群众。认真落实“两联系”制度,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进行了调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走访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并改进联系方式,拓宽联系渠道,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三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监督、代表等工作重点,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审议意见跟踪落实等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认真把好票据初审关、复核关,严格审核签字程序,对购买的办公用品、家具、耗材等相关票据都做到了填写规范、金额准确、票据合规、开支合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完善了内控制度。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县上组织的政府财务报告管理、内控管理等培训班,网上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业务实操等课程,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三是积极配合县财政、审计部门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相关票据资料进行了整理,财经纪律更加严格,资金使用更加安全高效规范。

11.在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

整改情况: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到红西路军纪念馆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观看了《国家监察》《护航脱贫攻坚》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外出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机关制度执行力,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人大机关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组织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安排意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压力传导。研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分季度分层次进行了分解。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三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梳理归纳了职责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和完善了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机制。

13.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上轮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与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一并进行了整改。指定专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监管,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的建设,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规范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着力提升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积极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有效提升服务常委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水平。围绕更好地服务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强化服务职能,积极献计献策,尽心出力。认真组织开展好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倾力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文稿起草、文电办理、会务接待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四)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正确处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加强工作方法机制的改进、创新,教育干部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同时,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全面提升,不断巩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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