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经建成了,我们都搬进来了,新房子住着就是舒服、敞亮,还得谢谢组织帮助……”近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罗城镇侯庄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走访时,搬迁群众高兴地说道。
据悉,2023年,省、市下达高台县搬迁任务439户。截至目前,分散安置167户已全部入住,集中安置点272套安置房已全部竣工,268套已交付群众,已入住38户,其余正在陆续装修。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紧盯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持续跟进监督传导压力,督促拧紧责任链条,护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紧盯搬迁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和使用,县纪委监委梳理明确14项监督内容,聚焦财政补助标准和资金落实、资金拨付和支出、财政支持政策出台和落地、各类项目资金配套到位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推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落到实处。
同时,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及时研究、推动、解决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动员群众检举举报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截止目前,共开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监督检查4轮次,发现问题5个,督促现场整改4个,限期整改1个,下发问题反馈意见函2份、督查通报1期。
“下一步,将紧盯搬迁各项补助和贴息贷款、产业配套等政策落实情况,严查搬迁项目工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重大民生实事办好,让群众安心居住、幸福生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徐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