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镇纪委:用好用活处分决定宣布  将“一张纸”变为“一堂课”

来源:巷道镇纪委 发布时间:2023-12-04 18∶40

“胡某某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决定给予胡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某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巷道镇纪委负责同志宣读该党支部党员胡某某的处分决定,并对党支部党员开展警示教育。

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近年来,巷道镇纪委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新途径,在选取学习内容上注重“接地气”,让廉政教育更鲜活。

“我们除了开展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以案释纪释法’警示教育会外,还结合镇村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选取具有共性问题的案例汇编,向全镇党员领导干部下发,用‘靶向疗法’强化警示教育实效。”该镇纪委负责人介绍,为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我们以“案件警示”的形式,对每期案例进行制度、机制等深层剖析,督促指导镇村开展规范化、深层次的以案促改工作。

此外,镇纪委主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全面了解受处分人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做好激励疏导、政策解释和关爱帮助,使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热情、感恩组织关怀,变“有错”为“有为”,坚决防止对受处分人员一“处”了之、一“问”了事,不断提升回访教育质效。

“下一步,将继续改变单一的处分决定宣布方式,把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廉政教育‘一堂课’,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撰稿:赵丽娟)

主办单位:中共高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台县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C) 2020-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1280*768及以上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显示效果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备案:陇ICP备10200372号甘公网安备620702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