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高台县纪委监委祝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双节快乐、阖家幸福!
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擦亮“清廉高台”亮丽名片,努力营造崇廉尚廉风气,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记纪律规矩,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守住拒腐防变防线,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平安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3.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等高档娱乐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单位食堂、公务接待等餐饮活动中奢侈浪费;
6.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购物卡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
7.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以公务名义搞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相互走访等非公务活动;
9.严禁值班值守期间饮酒、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10.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提醒,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携手营造欢乐祥和、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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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