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是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幕。
连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精心谋划、迅速行动,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采取逐条研读学、新旧对照学、结合案例学、交流讨论学等多种方式,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全面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落实。只有真正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入掌握核心要义,精准把握修订内容,才能保证在工作上正确适用、有序衔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同志表示。
“《条例》的纪法衔接条款在原来‘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不仅将实践中‘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党纪处分影响期满后自动解除’等规则予以明确,而且还将过去违反财经纪律、丧失党员条件等行为予以重申,这些规定进一步严密制度规范,以解决执纪审查难题,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双向融合。”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后谈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条例》的施行为我们今后的执纪执法工作明确了方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主任在谈到《条例》进一步增加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时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一体推进监督、查处、整改和治理,打通落实中的堵点淤点,涵养求真务实的时代新风。”
“学习新修订《条例》,既让我们明规矩、守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也增强了依纪依法履职本领,为精准做好执纪工作提供了标尺。”2023年新入职的年轻干部小陈在学习后谈到自己的心得。“党支部把新修订《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我将进一步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县委巡察办干部学习后感触颇深。
线下学习如火如荼,线上宣传延伸触角。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及时转载发布《条例》全文、修订条文对照表、视频讲解、权威解读、案例解说等相关文章16期,方便全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积极营造学《条例》、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学习热度不减,践行步履不停。接下来,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雷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