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在工作日坐班时间无人值守、大门紧闭,要引以为戒、严肃整改……”近日,高台县罗城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因坐班制度未落实被镇纪委谈话提醒。
日常监督工作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近年来,罗城镇纪委立足抓早抓小,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对党员干部开展“政治体检”,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去年以来,镇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4人次。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我们积极探索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方式方法,细化明确适用对象、运用情形、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镇纪委负责人介绍。
为避免“一谈了之”,镇纪委持续关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状况,适时开展“点对点”谈心谈话,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
“我们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镇纪委负责人表示。(供稿:许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