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8 16∶11

根据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3月至7月对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4日,向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林草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林草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领导干部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坚定整改、坚决纠正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会议,逐一研究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达成了领导班子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同时,迅速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抓好整改。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中共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中共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高台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价办法(试行)》等内容,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自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重点把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立足实际,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我县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二是加强对全县公益林管理管护,对缺乏灌水基础设施的公益林地认真排查,做好统筹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逐年对公益林地配备灌溉设施。2022年度公益林管理抚育浇水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一半,工程完工后可直接将柔远渠水引入林场下西滩沙枣林、红柳林地,保证下西滩部分林木有水可灌,切实提升林分质量。三是积极与水务部门沟通衔接,加大对林木灌溉生态用水的配水额度,保证对具备灌溉条件的公益林每年春、秋两季或汛期至少进行2次以上全面灌水。四是针对国有三益渠林场东滩林班和下西滩林班林地干旱缺水的问题,在林区内新建引水渠道,保证林木灌溉,提升林分质量。

⑵推动国土绿化行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挖掘造林空间。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深入沙漠、戈壁和盐碱荒滩,科学分析土壤性质、地块类型、水资源承载量、适宜树种等具体事宜,确定营林种草建设空间。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管护责任。坚持按照“谁栽植、谁管护”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和落实营造林管护责任制度,明确管护责任人,切实加强栽植后的灌水等抚育管护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定期督促检查林木灌水等管护情况,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加强林木采伐更新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综合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力督促采伐主体完成林木更新任务,及时检查验收。同时,加强对采伐更新造林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采伐更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林木保有量有增不减。目前高台县已纳入第一批三北六期工程,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待任务确定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

⑶党组理论学习领学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把全面学和专题学、反复学和跟进学、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精髓要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52次、自学4次。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体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共开展交流研讨5次。

2.推动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对林长制工作落细落实有差距,管理体制机制有待优化的问题。一是按照2023年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目前开展林长制工作专项督查1次,建立督查发现问题台账9份,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督促各镇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巡林记录台账,构建了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林长制“一函四单”(督办函、提示单、记录单、交办单、整改问题反馈单)工作法,下发工作提醒,制作县级林长、镇级总林长记录单,下发巡林问题交办单,形成了“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办问题、考核问效”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林长作用充分发挥。

⑵对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高台县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聘用制度》,加强护林员管理,与护林员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区域、面积、责任等职责,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护林员培训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公益林法律、政策学习资料等方式,切实提高护林员业务能力和管护水平。督促各镇加强护林员管理严格,严格执行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聘用制度,从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林地日常巡护管理,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新聘用护林员已培训2次,切实提高了护林员业务能力和管护水平。

⑶对征占用林草地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一是强化临时使用林地监管。对提交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经评估不可行的要求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修改。对未按临时用地批准内容使用林地的,督促用地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正。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已经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及时组织验收。施工结束后,督促及时清除临时建设的设施、表面硬化层,将原剥离保存的地表土进行回土覆盖,并按方案恢复植被。对近两年内批准占用林地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恢复林地植被。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及时组织验收,确保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方面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还有短板弱项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督促村级草原管护员按时开展巡查管护,及时做好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结合监测情况积极争取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根据下达的防治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草原鼠虫害防控实施方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县域草原生态安全。积极争取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根据下达的防治任务,制定了草原鼠虫害防控实施方案,2023年已全面完成草原虫害防治和草原鼠害防治任务。

⑵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对各类森林防火物资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防火物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物资设备出、入库进行登记,保证账证、账物相符。二是加强对防火物资的管护保养,严格落实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储备物资性能完好,取之能用,切实做到架子化、规范化、标准化、标签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防扑火队伍消防培训,结合实际制定防灭火演练方案,每年开展一次护林防火演练,切实提高防扑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火灾逃生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防火物资库设备数量进行了核实,实行台账化管理;同时对所有设备进行了全面维修保养,确保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拿得出,用得上。

⑶草原禁牧监管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发送短信等方式,加大草原法律法规和禁牧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识,推动禁牧政策有效落实。二是在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的基础上,坚持每季度对禁牧重点区域放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镇、村及时整改,压实压紧各级禁牧工作责任。三是将禁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及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镇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制度,确保违规放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高台县林业草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规划及实施审查制度,严格工程项目设计、审批、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流程,切实落实制度化管理。同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依法依规推进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管理运行安全有效,坚决杜绝以上类似问题的发生。

⑵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规范各单位采购管理流程。二是加强对业务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培训,开展项目采购招标情况“回头看”,修订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堵塞机制漏洞。

⑶推进项目建设力度不够,进度缓慢,验收不及时的问题。巡查发现问题的项目由高台县发改局批复实施,根据项目建设谁批复谁验收规定已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组成项目竣工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管理,根据项目类型及时邀请实施方案审批部门及相关管理单位、技术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召开竣工验收会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进度和期限,按时进行竣工验收。

⑷对项目尾欠资金偿还不力。一是针对拖欠的项目资金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偿还措施,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逐年化解偿还拖欠的项目尾款。二是加强沟通衔接,加大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化解单位存量债务,有效降低债务风险,缓解单位运行压力。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开展项目论证、审核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具备预算执行条件的专项支出,尽可能纳入政府当年财政预算,避免拖欠企业工程款现象发生。

5.推动改革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对国有林场经营发展负担过重问题化解不力的问题。经林场职工会议讨论,制定了经营管理方案,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林场上报的经营管理方案,着力解决负担过重问题。

⑵国有林场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现有土地承包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丈量核实合同面积和实际经营面积,对与合同不符的土地承包面积,立即收回,按现行土地承包价格进行外包或自行经营。二是在履行现有承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分析查找合同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重新签订合同,坚决杜绝长期承包、承包费过低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加大对拖欠土地承包费公司的催缴,必要时采取法律武器,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拖欠款项,确保国有土地承包资金安全。局属各林场已认真调查和评估,并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专家评议,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对部分多年生枯死苗木进行清理并腾地,轮作倒茬,根据市场需求培育适销对路苗木,增加林场收入。

⑶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存在低价合同、长期合同等问题。一是全面梳理现有土地承包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丈量核实合同面积和实际经营面积,对与合同不符的土地承包面积,立即收回,按现行土地承包价格进行外包或自行经营。二是在履行现有承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分析查找合同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重新签订合同,坚决杜绝长期承包、承包费过低的现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力度不够,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根据相关镇和单位上报的补偿资金使用方案,督促并监督相关镇通过采购围栏网、农户自备围栏立柱以及投工投劳等方式,在涉及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的重点地段设置围栏,并完成支付补偿资金发放。

7.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财务凭证附件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强化经费支出审批和票据监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对财务支出票据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一律不予支付。

⑵财务记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二是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和补记的公益林护林人员社保费,做到有收有支。

⑶未按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甘肃省行政事业收费性收费暂行管理规定》、《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做到及时足额征收上缴。二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闭环管理,打造高效便民、跨地域无障碍的非税收入收缴,全面提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公务接待费超预算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二是严格预算管理,提高单位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专业性。三是严格遵守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公用经费。

⑵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高台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接待单位报账票据严格审核把关,按照“三单一票”要求,对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违规报销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今后将严格按照《高台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接待,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⑶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务用车建立完善派车单、行车记录、费用记录等“三位一体”管理台账,车辆用油实行“加油卡”结算,车辆维护执行定点维修,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先审批后采购的方式,对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车辆租赁服务,执行网上商城定点采购,报销手续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效能,提高集体领导水平。

⑵党组议事议而不决的问题。严格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对需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并决策的重大事项,按照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事项在明确人员、时间、金额等要素的前提下予以通过并执行,对于条件不够成熟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通过,待准备充分后,重新提交党组会议进行复议。

10.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一年专题研究两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同时狠抓教育引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党风廉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精心选题、充分准备,结合“主题党日”,定期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政治生态研判分析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政治生态研判分析会议,形成自评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送。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风险防范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细致排查,制定《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逐一量化执行到位,切实提高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每半年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发现问题,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坚决铲除各种腐败隐患。

⑵落实“一岗双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细化定责、强化履责、常化督责、活化评责、实化考责、硬化追责“六化”工作法,分层、分人、分岗制定责任清单,构建领导班子集体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下属各单位认真履责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⑶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不经常的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等活动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定期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陈克生违纪违法案件》《赵建鹏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筑牢反腐防线,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党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相关要求,坚持“一月一主题”,科学制定活动计划,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采用实践教育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中宣讲、植绿护绿志愿服务、林草技术培训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开展类型多样的实践活动,将理论学习与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各项重点任务两手抓、两促进,以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努力开创林草工作新局面。

⑵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紧紧抓住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每季度按时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资料全面规范。

⑶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结合林草工作特点,找准职责定位和自身优势,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党建强则业务精,业务强则党建实”的理念,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与组织推动并进,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八月份开展了“学习“三北”精神筑牢生态屏障”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

⑷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紧抓不放,从具体问题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过程和整改效果可监督、可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坚持一边抓问题整改,一边抓建章立制,针对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修订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强化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章党纪和各项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二)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重新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科学完备、权威高效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纪律执行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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