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纪言: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28 08∶46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总结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成果,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动向,对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深刻分析,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新征程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论述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提升到“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强烈使命担当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气概,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制度、生态等多方面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这一命题。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强调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3年4月,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2014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2015年6月,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只有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着重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等各方面制度,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2019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新,就是要与时俱进、自我超越,善于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2年6月,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要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2022年10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2024年1月,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阐释,并对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发力、纵深推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七个方面的系统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总书记对反腐败斗争的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和深邃思考,深刻揭示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存在决定了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这一基本逻辑,深刻阐明了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反腐败基本规律,深刻指出了新时代新征程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根本保证、主攻方向、方法路径,为我们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明确战略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科学指引。

科学认识把握当前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总体判断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一个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二十大后,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战果不断扩大。一是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越来越深入,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深入“解剖麻雀”,进一步弄清了腐败滋生蔓延的内在机理,不断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违法乱纪的标准和界限更加明确,一些原来难以定性、可能逃脱党纪国法制裁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二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手段越来越丰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越来越健全,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通过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贯通融合,发现腐败线索的能力、查处腐败问题的效率都在提升,揪出了一批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三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方式越来越科学,坚持个案查处和系统惩治有机结合,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把查办案件与推动改革、完善治理、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反腐败斗争能力不断增强,使我们能够不断清除深藏的腐败淤泥,逐步走向海晏河清。

与此同时,我们对腐败的顽固性和危害性绝不能低估,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一方面,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一些腐败分子在党的十八大前就已深陷泥潭难以自拔,党的十八大后仍然心存侥幸、破罐破摔,一条道走到黑。另一方面,腐败增量仍在发生,表现形形色色。一是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危害政治安全。有的腐败分子政治野心膨胀,搞“七个有之”,建“私人领地”“独立王国”,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作祟,大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二是套取政策红利妨碍大政方针落实。有的腐败分子为谋一己之私扭曲政策初衷,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擦边球、搞选择性执行,甚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置国家重大战略于不顾,贻误宝贵发展时机。三是政商结成利益集团形成区域腐败。一些地区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一些干部不知不觉甚至心甘情愿地成为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代言人。四是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违法所得披上“合法”外衣,犯罪问题贴上“违纪”画皮。

这些问题说明,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根除。一是党内政治生态尚未彻底净化,影响党内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流毒影响尚未肃清。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革命性锻造,党内政治生态气象更新,“风清气正”有了良好“起势”,但还没有形成“定势”。二是错误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腐朽文化仍有市场,关系学、厚黑学等消极文化仍有市场,仍然有一些干部、群众对腐败“亚文化”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趋从,遇事习惯走“特殊门路”、享“特殊照顾”,模糊是非边界、破坏正常规则、侵蚀社会风气,也为政治骗子提供了条件。三是制度规范尚不完善,制度的具体化、实用性、操作性不强,制度之间衔接不畅,一些新兴领域还存在制度空白,相关权力的授予、运行、监管等环节都存在真空地带,给权力设租寻租留下空间,一些制度执行不到位,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意欲腐败者提供可乘之机。四是防范“围猎”办法不多,一些围猎者认为,无论是拿来行贿的经济成本,还是行贿被查实后所付出的刑事成本,都远低于通过行贿得到的巨大收益,绞尽脑汁也要把干部拉下水,甚至屡次得手后还逍遥法外,精准惩治“围猎”行为的思路举措尚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五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一些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虚化、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对问题不处置、不亮剑,姑息纵容、遮丑护短,有的“一把手”甚至带头搞腐败,导致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这些土壤和条件是因时因势因地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要科学把握其阶段性特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把相关工作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积累叠加的结果,彻底铲除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保持战略定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中围绕“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作出“五个强化”工作部署。我们要贯通学习、一体落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准发力、持续发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最根本的保证。要深刻把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坚定扛起反腐败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持续盯住、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战场,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集中整治跨境腐败问题。

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加强类案分析,深化以案促改,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善于从各类大数据中发现蛛丝马迹,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快速处置和查处力度,有针对性解决“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问题。

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研究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推动用好缺席审判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要统筹推进制度制定、教育和执行,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行贿问题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不矛盾。要严惩行贿行为,纵深推进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严肃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推动完善全国行贿人信息库,健全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完善惩处行贿相关法律,加大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要严查利益链条,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切实提高行贿成本,加大对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力度,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有效遏制住行贿人“一本万利”的行为动机,进一步压缩“围猎”空间。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家交往,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营造公平竞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营商环境。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政治安全,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及时消除政治隐患。聚焦政治责任,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上。聚焦政治立场,督促党员干部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始终为党尽责、为民造福。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聚焦选人用人,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树立正确导向,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良好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是引领党员、干部向上向善的无形力量。要把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充分挖掘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丰富内容,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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