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关于实行“六化”工作法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通知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5-03-30 15∶26

各乡(镇)党委,县属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高发〔2014〕43号)和县委办《关于实行“四式”管理模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高办发〔2014〕125号)相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在全县实行“六化”工作法(细化定责、强化履责、常化督责、活化评责、实化考责、硬化追责),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紧密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式”管理模式,以“六化”工作法为抓手,以厘清责任界限为关键,以健全机制制度为重点,以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构建党委(总支、支部)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纪委(纪检组)认真督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格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主要任务

(一)细化定责,厘清规定动作。要注重逐级“明责”,县委落实好研究部署、审议监督、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报告请示、听取汇报、支持保障九项“规定动作”;乡镇党委落实好研究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报告请示、组织领导五项“规定动作”;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好组织领导、党员管理、“三资”监管、村级民主、支持保障、表率作用六项“规定动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五项“规定动作”;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及时汇报五项“规定动作”;县纪委落实好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五项“规定动作”;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落实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四项“规定动作”。各级党组织要细化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把责任逐级传导下去。要注重强化“审责”,党委(党总支)要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两个责任”“规定动作”进行认真审核,具体审核责任内容是否具有较强针对性,工作措施是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完成时限是否具有明确时效性。要注重公开“亮责”,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纪检组)的具体责任,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在单位网站、公示栏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进行公示,选择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作风建设在行动”栏目公开“诺责”。

(二)强化履责,推进责任见效。要加强履责工作指导,通过制作下发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季度工作进展清单》、《半年检查情况清单》、《年终考核结果清单》,做到随时记录、定期公示、易于监督、便于考核,使“两个责任”的落实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要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落实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常化督责,传导工作压力。要坚持工作约谈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办法不多、行动不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说明,并对其提出要求,及时提醒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思想和行动上切实耕好“责任田”。要定期开展工作巡察,县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落实四项监督措施,全面落实以纪委为主的专项监督、以领导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为主的考核评价监督、以勤廉度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主的社会监督、以审计和财政等为主的职能监督等四项监督措施,全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广角度的监督评价体系,真正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活化评责,聚合履职动力。年中,要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支部)主动邀请和接受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找准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半年和年底,要召开“三述”会议,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对“三述”对象逐一进行点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对“三述”对象进行评议,并对“三述”对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测评,需要“三述”对象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专函限期进行整改。

(五)实化考责,评定业绩成效。年中,由县委常委带队对乡镇和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考核。年底,县纪委牵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全面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考核导向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硬化追责,倒逼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区分具体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问责。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同时,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止腐败苗头,在全县形成“处理一起、教育一片、挽救一批”的高压态势,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抓好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六化”工作法的具体实施,加强对村(社区)和下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各乡镇、政法系统纪委(纪检组)每季度要向县纪委汇报“六化”工作法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二)加强探索创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积极探索“自选动作”,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提炼上升为规律性认识和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同时,要注重抓好“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六化”工作法作为重点内容,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全县实行“六化”工作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注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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