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市驻高各单位党组(党委):
《高台廉政教育馆管理制度》已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高台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高台廉政教育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高台廉政教育馆”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教育馆的正面教育、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中统一领导制。“高台廉政教育馆”由县纪委监察委统一领导,负责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及馆内内容的更换完善等工作;红西路军纪念馆落实馆内运行、设备维护和讲解、保洁、安保工作,保证教育馆正常规范运行。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 监督室具体承担教育馆的管理、联系、协调工作。
二、集体会议研究制。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教育馆运行情况汇报,研究廉政教育馆需增加、更换的内容及其它重要事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确保廉政教育馆发挥实效。
三、提前预约审批制。为保证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各镇、各部门单位须提前一周与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预约,事先填写《廉政教育活动预约申请表》,经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后出具《廉政教育活动接待函》,统一进行安排。
四、接待讲解定员制。教育活动由讲解员集中进行讲解,每批人员应控制在40人左右,教育馆只接待组织,不向个人开放。
五、单位带队负责制。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确定1名带队领导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党员干部要明确活动期间各项纪律,自觉遵守馆内规定,认真严肃接受教育。
六、总结报告归档制。教育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及时进行总结,并在5日内将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