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委巡察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保密”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三个坚持”,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为巡察工作规范运行和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巡前培训,严明纪律。将巡察保密安全列入巡前培训计划,对巡察组全体成员进行保密知识专题培训,明确巡察工作保密责任,督促巡察干部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强化自觉履行保密责任意识。同时,与每位巡察干部签订《县委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配备保密电脑、涉密U盘、碎纸机、打印机等工作设备。全面提升巡察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正确使用办公电脑、存储介质,按照规定销毁文件资料,严禁非法复制、携带、传送保密信息,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拉紧巡察保密“安全弦”。
坚持巡中守纪,筑牢防线。各巡察组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要求,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管理涉密材料,做好登记、传送、清退、保管、销毁等相关工作,确保涉密资料安全。对巡察组成员进行保密事项重点提醒,要求坚持巡察保密纪律规定,通过组务会议、临时党支部会议等,常说常提,筑牢巡察保密“防护墙”。
坚持巡后清退,杜绝泄密。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不留存任何涉密文件资料,分类清退被巡察单位文件资料退,所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内不留存任何巡察涉密信息。安排专人将配发的涉密计算机收回集中保管,提前做好硬盘格式化等脱密处理,织好巡察保密“隔离网”。
十六届县委以来,已对5个乡镇、30个县直部门、2个县属企业、65个村(社区)进行了常规巡察,未发生一起失密泄密事件和巡察安全事故。(撰稿:公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