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1 20∶3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2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常规巡察,2020年3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政协机关党组坚决贯彻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县政协机关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县政协机关党组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并开展了研讨交流。通过学习研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持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政协机关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相关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机关党组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先后6次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讨论整改方案、分解认领任务、听取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措施,按照任务清单、时间表,逐一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高台县政协机关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整改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室委、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四)注重以上率下,形成整改合力。县政协机关党组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巡查整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机关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巡查整改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并按照职责分工将整改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到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共同推进。

二、聚焦问题解决,着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县政协机关党组坚持全面整改与精准整改相结合,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改,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机关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两个维护’学习理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理论武装重点,列入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计划,灵活运用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意义、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行动,在深学笃行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机关集中学习20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2次,理论测试1次。二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中共高台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规则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表述严谨、涉及全面、文字精练、准确无误。同时,对制定印发的各类文件、制度办法等进行了梳理和修订,确保了各类文件和制度办法规范有效。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针对“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和“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晰了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细化了“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并对会议通知、会前征求意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不遗不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决策明确表态、逆序发言、末位表态等制度,对机关重大事项,及时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会议均严格按照确定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讨论表决、形成记录的程序进行。凡是纳入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分管负责人提出意见,其他参会人员逐一发表个人意见建议,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对重要事项实行会议表决,参会人员按逆序逐一表态发言,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形成集体决定,从而确保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2020年以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6次研究机关“三重一大”及有关事项,均落实了逆序发言、末位表态等民主议事决策程序。

(2)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在机关党组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及时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相关规定要求,对党组会议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核心内容,进行详实记录。同时,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议记录人员及时纠正、完善,确保了会议记录的严谨规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每月1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2次的集中学习”要求,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在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二是严格落实学习笔记定期调阅制度,党组书记每季度调阅1次党组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对学习记录认真、详实的党员干部进行表扬激励,对学习笔记记录简单,重点内容缺失以及网上抄袭的相关责任人在机关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党组书记共调阅党员干部学习笔记2次。三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的研讨交流材料均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2020年机关党员成员人均撰写研讨发言材料2篇,材料均由机关党组及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有效杜绝了内容雷同、网上抄袭现象的发生。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了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县政协机关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三是每年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同时,管好用好县政协网站、委员联络群,严格落实委员培训会议、辅导讲座以及县政协出版发行的各类书籍刊物内容审核审批制度,按时向县委和县政协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要求,坚持把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作为增强党性观念、锤炼优良作风、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从支部班子做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改起,通过坚持制度、落实要求、规范内容、保证质量入手,着力解决了党员干部思想上存有顾虑、制度上执行乏力、程序上随意更改等问题。二是严肃组织生活会议制度程序,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会议议程内容和要求进行,保证了程序严谨、环节到位。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以“团结—批评—团结”为目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不断提高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同时,对支部负责同志和党务干部在机关党组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严格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工作中不再出现纰漏。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一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专题党课,一月一次的支委会”等支部常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书记带头抓、及时改,每月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议,分析研究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精心备课上好专题党课,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举措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二是对照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支部主要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确保了“三会一课”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效果到位。

7.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机关党组会议上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要求明确了党务干部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考勤登记等工作,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写实性记录,留存有关文字、照片和视频档案资料,做到了书面记录档案、影像资料档案与活动计划相互印证。二是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定期调阅制度,支部负责人每季度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活动的资料进行抽查,并督促记录人员对缺项内容及时进行完善,确保了内容无遗漏、时间节点准、记录规范。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在持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对党费收缴工作政治性、纪律性的认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费一月一缴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季度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半年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1次全面自查,确保了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8.关于“发展党员和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等相关内容,对已有的发展党员程序资料进行了梳理,并严格按照程序补充完善了相关缺失资料。在今后工作中,将切实加强与机关工委的衔接沟通,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程序环节规定,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对党支部2018年换届选举工作资料进行了回头看,及时对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单中表述错误内容进行了更正,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支部换届工作资料进行归档保存,确保今后支部换届工作有章可依、严谨规范。

(3)针对“有的支委参与支委会议积极性不高,发表意见不够充分”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支委责任分工,将支委和党员参加支部学习、活动等与党员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落实考核评议,进一步激发了支委和党员参加支部会议、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辈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党性教育等,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支部书记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换思想,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了解思想动态,进一步调动了支部班子其他成员的学习、工作及参加会议、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会前,办公室提前通知支委并告知会议议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积极听取机关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后形成集体决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干部教育管理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机会,不断加强年轻干部是培养教育,教育和引导年轻干部端正思想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健全完善传帮带机制,落实定期检查考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主动给年轻干部压担子、定任务,激励年轻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在工作中对标提升质量水平,办公室年轻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增强。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管理、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做到常抓常管常严。采取定期不定时检查抽查方式,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的监督,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及时批评教育,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效杜绝了党员干部不遵守上下班纪律,迟到、早退问题的发生。

10.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不断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力培养和教育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办公室人员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和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以规范、精细、标准化为要求,严谨办文办会,做好服务保障,加快工作节奏,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日思日行、日事日毕,确保各项工作超前谋划思考,交办事务按时保质完成,跟踪事项严格对接到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执行《政协高台县委员会调研视察工作制度》,督促专委会人员调研前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学习相关领域知识,调研中主动深入基层和群众中间,多渠道了解基层群众工作生活情况,挖掘分析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调研后亲自动手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不断提升调研实效。严格落实班子成员牵头调研制度和调研方案、调研报告主席会议审议制度,从源头、过程、结果三个方面督促提升调查研究质量。截止目前,由专委会牵头开展的调研视察任务已完成5项,形成的调研视察成果已呈送县委、县政府参阅。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2019年文史委出差人员多报销的1200元住宿费进行追缴,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在机关党组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2020年报销费用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会计、出纳等审批签字制度,认真把好了票据审核关,切实做到金额准确、票据合规、开支合理、符合规定。二是在督促财务工作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相关规章制度学习,教育财务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按要求认真审核每一笔支出款项、及时发放见习生工资的同时,责令财务人员对应支付单位款项支付个人问题和支付委员证制作费1173元,无询价采购相关资料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并结合财务内控专项检查,对近年来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采购程序,6月28日,县政协机关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就相关经费使用、支出,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随后召开采购询价会议,按询价程序对相关办公用品、耗材等采购供应商进行了明确,并在今后的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程序更加规范合理。

(六)反腐败工作方面

1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落实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政协机关各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了《县政协机关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细化完善了“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进一步构建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责任体系。二是坚持落实好党组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或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报告制度,并积极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截止目前,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和工作约谈,主动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加强教育引导,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坚持长效常态,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县政协机关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机关党组成员和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县政协机关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努力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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