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存在集体资金坐收坐支、未按财务制度处理账务的情况,作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你未正确履职……”前不久,高台县骆驼城镇纪委工作人员对该镇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进行谈话提醒。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治理三深化”专项行动,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等问题,统筹协调基层监督力量,紧盯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对口衔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分配处置、村务公开等情况,分片区进行“解剖式”检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充分调动‘室组镇’力量,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深入田间地头、走进村社一线,实地强化监督,深挖背后的‘责风腐’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联动下沉监督。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追缴资金3.8万元。
“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责,促进‘三资’监管更规范,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廉动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雷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