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双审双查” 把牢案件质量关口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7-19 18∶04

“我们在审理时发现该案存在引用从轻处分条款不准确、主体身份证据调取不全面的问题……”近日,高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一起违纪案时,向办案人员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个案培训。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探索推行“双审双查”工作法,即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案件承办部门首先对照《案件办理常见问题清单》自查自纠,片区组织业务骨干不定期对室组镇承办案件进行指导检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及时纠正;案件移送审理审核前,先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重点对办案安全、措施运用、手续程序进行初审。移送后,再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全面审理审核。

“案件质量提升是系统工程,我们通过实行‘双查双审’和‘四个一’工作法,增强了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意识,全链条加强案件质量把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审理审核违纪违法案件42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8个。

在案件审理审核时,县纪委监委持续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培训”,将案件质量评查融入日常审理审核,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严格评查,对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以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形式向办案人员进行面对面反馈,并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解释说明,提出具体整改思路和方法,在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助推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办案能力水平。

同时,为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抽调查办专案、巡察等,不能保障查审分离,案件质量得不到保证的突出问题,高台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交叉审理。交叉审理结束后,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全面审核。反馈问题时,案件审理室召集负责审查调查和审理的纪检监察组人员同时参加,分别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点对点培训。

“我组一名同志参与专案,查办的2起违纪案件都进行了交叉审理,还审理了其他组查办的1起案件。在反馈问题时,审查调查和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反馈、培训,对我们提升业务综合能力帮助很大。”县纪委监委派驻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深有感触。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定期梳理归纳案件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室组镇”例会上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承办部门约谈提醒,倒逼案件质量责任落实。同时,充分运用自有宣传平台,采取“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为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夯实了基础。(撰稿: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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