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类)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1∶31

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类

56.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等。

57.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58.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59.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60.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接受或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61.通过违规收送、违规审批、插手经营等方式,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62.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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