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08-15 11∶05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实践中,江西省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问题线索甄别、筛选、研判、处置等关键环节,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优化线索统筹管理方式。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充分发挥职责部门作用,提前着眼于后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环节,在问题线索甄别、研判、分办阶段做足功夫。信访室处理来信来访来电时,注重听陈述、问诉求、亮态度、辨虚实,结合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情况、反映问题、举报动机等先行分析研判,重点对是否构成有效线索予以甄别,去伪存真挤掉水分。严格实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在对受理的问题线索经初步研判、外围了解后,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在全面掌握初核对象情况基础上,对照问题线索4类处置方式及相应的适用条件、范围,集体研判、精准确定处置方式。

加大线索跟踪督办力度。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根据问题线索办理进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每个月对分办的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对承办部门正常办理未超规定时限的问题线索,在临近时限前对承办部门进行当面或电话口头提醒,并做好提醒登记记录。对承办部门短期超过规定时限未办结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承办部门进行书面文件预警,要求加快线索处置进度。对承办部门超规定时限3个月以上未办结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承办部门发放《问题线索催办通知书》,对在催办后仍无进展且未按流程申请延期手续的,对承办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推动处置结果综合评价。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将各自线索办理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月报送”,及时录入到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并进行统计汇总,全面掌握线索办理进度,编制月工作简报,在每月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例会上口头通报各承办部门线索处置进度。每季度对全市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印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分析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通过亮数据、点问题、晒名单、提要求的方式,压实压细各办案部门责任。将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量化工作实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葛五香 雷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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