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二、违规公款旅游类)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1∶34

二、违规公款旅游类

10.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红色教育、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11.改变公务行程或延长公务出差时间,借机旅游。

12.干部出游、企业(老板)买单。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把个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外出旅游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

13.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举办研讨、论坛等或以研讨、论坛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14.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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