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内容摘编(五、关于文件简报)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2∶05

五、关于文件简报

35.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呈报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汇报一般不超过4000字,专项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各镇、各部门单位也要按此要求从严掌握。

36.严格控制简报信息数量。县属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再编办简报,确需保留的须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简报要注重信息含量、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每期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300字。

37.强化对信息工作的综合统筹。对各镇、各部门单位信息报送任务或要求进行梳理,坚决杜绝不切实际、没有质量的数量要求。未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各单位不得搞各行其是的信息工作通报和工作排名。对依据不充分、指导工作意义不大的信息报送要求坚决取消。

---摘自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高办发〔2019〕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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