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对高台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农投公司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公司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自巡察反馈会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高质量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公司主要负责人徐志毅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对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具体情况,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进督导,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人抓,项项得落实。
截至8月3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长期整改7个。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全面
1.运用科学理论推动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委会、董事会研究决策事项的第一议题。支委会、董事会研究决策事项时,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20次。二是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对标对表,开展研讨交流活动,通过讲学习的体会感悟,谈发展的思路举措,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主动担责的内生动力。
2.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在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以及党纪学习教育,以党课教育、解读培训、研讨交流、重点发言、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引导党员职工原原本本学理论、逐字逐句读原文、逐章逐节悟原理。同时,依托线上学习平台,在线同步学习政治理论,提升学习成效。
(二)反馈问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有差距
3.落实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于2017年6月成立党支部后,随即将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订,增加党支部相关规定,明确党支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清单以及前置讨论程序。同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公司根据《高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高台县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高财资〔2022〕15号)要求,于2022年9月22日,再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对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组织是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关于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全面落实“党建入章”机制,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按照《高台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把巡察整改与推动落实结合起来,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子公司经营质效,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争取2024年,扎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通过理论学习、能力提升、问题检视、作风改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持续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组织公司班子成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对监事会的设立及其职能职责进行深入学习。同时,本年度在召开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等重要事项时,由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确保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
(三)反馈问题:违规从事“拆借资金类”金融信贷业务
5.违规从事“拆借资金类”金融信贷业务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催收方式,分类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对有资产抵押的借款人,采取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的方式来抵偿借款;对资金状况较差、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借款人,采取诉讼等合法方式,强制收回借款,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及职工风险隐患意识,工作人员根据具体催收计划进行催收工作,并定期汇报资金回收情况。
6.违规提供担保,造成资金占压
整改情况:已建立公司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及职工工作任务清单和“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并以自查为主,内部互查、领导点为辅等方式,从思想方面、个人岗位职责方面、外部环境风险方面入手,查找各自风险点,梳理制定防控措施,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反馈问题: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有差距
7.部分项目交接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实务》等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流程、相关规范进行详细掌握,明确项目建设各环节工作及审批流程。二是已结合实际列出高台县山水河水库工程以及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的资料移交清单,并安排专人与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衔接,补办交接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山水河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已得到市水务局批准。8月底市水务局已派人到山水河水库实地查看,并拍摄照片进行系统上传。目前,正在协调办理《取水许可证》。
8.贷款审批把关不严,项目实施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项目实施人员深刻认识到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将导致项目风险的增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并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在进行项目实施、项目审批时,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分析,从源头上控制项目风险。二是重点做好乡村振兴农村房屋改造项目贷款资金回收工作。公司已于2024年2月研究并以政府办为主体向各镇和有关部门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镇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贷款清收工作,每周五向县委农办报送贷款偿还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做好未收回贷款催收工作、制定催收计划。
9.重大项目招标未按规定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整改情况:公司已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历史业绩,公开选择入围的招标代理公司组成招标代理信息库,在今后的招投标活动中择优选择代理公司。
10.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申请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于2024年1月全部到位。剩余资金缺口,公司已向省农发行甘肃省分行提交贷款申请,但因公司作为政府平台公司,该行为对政府平台公司的贷款出台了限制政策,该笔贷款需经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的审批。目前,公司已安排专人协调沟通。二是高台县2021年罗城镇占补平衡项目已耕种4500亩耕地,按照全省指标调剂指导价格标准11等完成交易后,县财政将以工程实际结算和产生本息为准,收益扣除公司前期投入后全部纳入财政收入,即可解决中标单位垫付资金问题。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验收并积极和自然资源局衔接尽快完成指标交易。
(五)反馈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
11.公务用车监管不严,公司租车费用逐年增加。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司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结合实际完善了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用车行为。二是为降低公司项目用车费用,公司经向县纪委监委申请并备案,于2022年11月购买皮卡车1辆(购车价为12.68万元,落户于子公司甘肃万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
(六)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2.乡村振兴农村房屋改造项目部分放贷资金未能按时收回,农户贷款偿还风险逐年增大。
整改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2月研究并以政府办为主体向各镇和有关部门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镇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贷款清收工作,每周五向县委农办报送贷款偿还情况。公司将积极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做好未收回贷款催收工作、制定催收计划。
13.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回收土地承包租金
整改情况:对未收回的租金,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6日送达了律师函,约定15日内交纳剩余全部租金,现已超过约定时限。目前,公司正在与律师衔接,计划通过实物代偿的方式,有效化解资金风险。下一步,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尽快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并寻求更适合的承租方租赁经营,有效减少公司损失。针对黑泉镇西沙窝基地未收回租金,公司已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履行强制执行程序。同时,公司于2019年与该公司解除了土地租赁合同,于2020年4月将黑泉镇西沙窝土地出租,租赁期为十年(自2020年4月至2029年11月)。
(七)反馈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14.公司领导班子研究重大事项的程序、形式不规范,会议记录只记载决策结果,没有班子成员讨论的过程。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及董事会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细则》,掌握议事决策程序和支委会、董事会职责要求,并对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论证调研、沟通酝酿以及决策等程序进行研究落实。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由专人形成详细的书面会议记录,做到科学、规范决策。
(八)反馈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15.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经常,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短板。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做到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春节及“五一”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2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于2月、4月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2次,廉政约谈2次,4月份进行廉政党课教育并签订廉政承诺书,持续加强职工纪律作风建设,夯实公司廉政根基。
(九)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6.组织生活活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严格按照2023年组织生活会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都扎实开展了谈心交心,并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党支部班子共查摆问题6个,党员共查摆问题40个均已整改或限期整改完毕。二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思想政治剖析的重要性,于4月30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组织开展了1次党员谈心谈话,把“动真格、有辣味”贯穿批评和自我批评全过程,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7.“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已强化业务培训,本年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县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簿的通知》要求。支部委员登记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党员花名册等基本内容已规范填写,做到客观真实记录学习、议事过程,切实提高党支部会议(活动)记录质量。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2月和4月已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廉政党课教育。
(十)反馈问题:审计部门审计反馈问题未全面、有效整改
18.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于3月11日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暨近三年审计反馈未整改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并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跟踪取得实效。二是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19.审计出的部分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黑泉镇西沙窝基地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问题,公司已与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衔接,争取将该区域从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调整出来,我公司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对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使用证。
20.审计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及职工风险隐患意识,工作人员根据具体催收计划进行逾期未还拆借资金催收工作,并定期汇报资金回收情况。同时,创新催收方式,分类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对有资产抵押的借款人,采取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的方式来抵偿借款;对资金状况较差、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借款人,采取诉讼等合法方式,强制收回借款,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针对高台县八坝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截至2019年底“应收账款”科目挂账问题,至2023年10月底仍有部分租金未收回的问题,目前正在与律师衔接,计划通过实物代偿的方式化解资金风险。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以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抓手,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注重问题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提高;未解决的要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推动建章立制,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拆借资金清偿管理办法,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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