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做实“三资”监督 护好集体“钱袋子”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1-04 18∶07

“王某某因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高台县某村召开党员大会,会上宣读了村干部王某某的处分决定书,并对与会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把治理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项目,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点题式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

为确保问题查的准、症结摸得清,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不到位、收入统计不准确等突出问题43个,现场进行反馈,督促彻底整改。

案件查办是最有效的监督。县纪委监委强化“三资”领域问题线索收集,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提级查办、片区协作、交叉办理等工作机制,查处“三资”领域问题16件27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诫勉6人、批评教育7人。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从查摆问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方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份,并通过跟踪督办整改、调研督导问效等方式,推动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还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缓慢、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严格督促落实,严肃追责问责。(撰稿:陈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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