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对我既是一次警醒,更是一次鞭策,让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近日,罗城镇一名村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后表示,“将认真反思反省,积极履职尽责……”
罗城镇纪委始终坚持把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有效抓手,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 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第一种形态”真正用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为避免运用“第一种形态”失之于宽,该镇纪委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对处理对象逐个“把脉问诊”,因人施治、对症下药,精准有效纠正错误,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同时,认真做好谈话、批评教育“后半篇文章”,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瞄准整改落实、作风转变等查看干部是否把短板补齐,最大限度发挥“第一道防线”的教育挽救作用。
此外,该镇纪委持续关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劲,达到警示震慑和关怀爱护双重效应。
今年以来,罗城镇纪委共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党员干部2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1人,谈话提醒12人,责令检查5人,通报批评4人,占总人次的77.8%,对做实做细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撰稿:许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