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报来的审查卷中存在被审查人管辖权限不明确的问题,审理卷中存在未及时征求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和党委意见问题,请立即对照整改。”近日,兰州市红古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某街道纪工委上报的案卷认真评查反馈。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探索推行“上报下查”方式,不断提高“乡案县审”工作实效。由各镇、街道纪(工)委将查办的案卷主动上报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审核,审核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24字案件审理标准,查找分析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明确由委机关案件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配合,对各镇、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升基层办案工作水平、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
截至目前,该区各镇、街道均实现查办案件“零突破”,立案14件;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累计审核案卷28件,督促整改问题30个。(供稿 张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