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的处理意见没有综合考量被审查人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的情节,请补充完善后再移送审理……”近期,高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向办案人员反馈提醒。
案件质量评查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口”。高台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做在日常、融入经常,深入实施“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培训”和“双审双查”工作机制,围绕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主体身份、事实证据、权利保障等,对案件质量实行动态监管。
“对每起案件我们从案件程序、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定性量纪、条规适用、文书规范、处分执行和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完善,形成“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推动整改—提升质量”的良性循环。
同时,对案件质量问题进行充分研判,形成对策建议、提供补证指引,让办案人员清楚“问题在哪儿,为什么会出现问题,以后怎么做才不会出问题”,助力提升审查调查质效。今年以来,共退回补充审查案件4件,出具《案件质量问题清单》50余份,推动整改案件质量问题180余项。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为牵引,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李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