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因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张掖市高台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把治理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之一,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点题式”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
为确保查准问题、摸清病灶,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重点督查全县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至目前,共发现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不到位、收入统计不准确等突出问题43个,通过现场反馈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推动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案件查办是最有效的监督。县纪委监委强化“三资”领域问题线索收集,用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提级查办、片区协作、交叉办理等工作机制,共查处“三资”领域问题16件27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诫勉6人、批评教育7人。
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从查摆问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方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份,并通过跟踪督办整改、调研督导问效等方式,推动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供稿 陈翠娟 编辑 达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