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靠前监督 守护群众“养老钱”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2-07 18∶08

“迟发的高龄津贴终于到账了,真是非常感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在高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时,家住巷道镇小寺村的李奶奶高兴地说。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一举报人反映,称其本人连续3个月未收到养老保险金和高龄津贴。经核查发现,是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在上报本村死亡人员时误将李某某上报为死亡人员。最终,3名镇村干部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去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结合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整治,聚焦高龄津贴发放小切口,强化对高龄津贴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用心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民生资金真正惠及群众。

“我们督促县民政局紧盯应享受未享受、户籍外迁或死亡未及时核减等情形,会同公安、人社等比对信息2.8万余条,发现预警信息80余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对发现的未享受或未停发问题,督促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入户走访、查阅资料、视频电话等方式逐一复核。

针对少数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及时享受高龄津贴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对相关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职问题追责问责,向县民政局下发提醒函,推动符合条件老年人及时享受高龄津贴,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基本权益。同时,严肃查处高龄津贴发放过程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让老年人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的红利。

县纪委监委还督促指导民政、财政、人社、公安等4部门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建立“本人申请、各镇受理、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申报机制,针对部分老年人行动不便、不能及时到场问题,进一步明确对符合条件、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近亲属、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等便民措施,确保全县社会救助领域对象“应保尽保”。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确保惠民资金发放准确,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撰稿: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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