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文书格式和取证手续不规范,新旧条规适用不准确,请对照问题清单逐项修改完善。”这是高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乡镇纪委案件时提出反馈意见的工作情景。
近年来,高台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制度,推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培训”四个一工作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量纪、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乡镇纪委案件进行全方位审核把关,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指导,持续推动基层办案质效提升。
“我们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并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个案培训,帮助乡镇纪委提升案件线索分析、证据收集固定、定性量纪等多方面能力。”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查办案件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审查5案6人,开展“小精专”个案培训50余次。
该县纪委监委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依托“室组镇”片区协作机制,探索交叉审理、联合审理等模式,纪检监察室对联系乡镇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对事实证据、处置建议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后再移送审理,提升办案质效;梳理整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中常见、多发的风险点和易错点,定期编发审理工作提示,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审理力量配备,组建审理人才库,组织入库人员参与重点课题调研、案件质量评查、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提升审理人员综合素养。
此外,针对乡镇纪委办案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依托协作片区,健全完善“结对帮带”培养机制,通过“新老组合”“强弱搭配”等模式,“一对一”开展结对培养,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和执纪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以深化交叉审理、联合审理为抓手,强化乡镇案件质量评查,更好发挥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作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撰稿: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