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监督如“铁拳”,政治巡察监督似“利剑”,当二者贯通协同、同向发力,便织就了一张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严密监督网。近年来,高台县着力深化“纪巡”联动,在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上持续发力,监督“叠加效应”不断释放。
在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中,县委第三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紧密联动,在新坝镇某村发现并查处了村干部王某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用实际成效诠释了“纪巡”联动的“硬核”力量。
去年9月,巡察组深入新坝镇某村开展巡察时,村民们的吐槽声渐渐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村主任作风太霸道了,管水的时候只想着自己的地!”“他家里的水费,凭啥让我们全村人分摊?”……接连几位村民的反映,都指向了村干部王某在管水用水中的“特殊操作”——优先保障自家耕地灌溉,还把自家水费转嫁给村民。
这些细碎却尖锐的声音,让巡察组意识到,这绝非简单的邻里矛盾,背后可能藏着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巡察组第一时间召开组务会,将该问题列为重点进行核查。
“我们与村‘两委’成员、老党员、农户代表个别谈话,深入田间地头走访调研,仔细查阅村上近十年的水费收缴台账、灌溉配水记录等资料。”巡察组负责人介绍,一个隐藏多年且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渐清晰:自2017年起,王某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灌溉用水分水配水负责人,始终按照耕地比例,给自己林场的20亩耕地优先配水。这20亩耕地的灌溉水费应由王某自行缴纳,可从2017年到2023年的七年时间里,他从未缴纳过一分钱,累计1.5万多元的水费,全被分摊到了全村农户头上。
“老百姓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被侵占!”核实问题后,巡察组立即启动边巡边移机制,县委巡察办、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会商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并迅速移交县纪委监委查办。县纪委监委相关室了解核实后,认为该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典型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快查快办。最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了多年来转嫁给村民的水费。
【巡察干部手记】
纪巡联动的关键,在于“协作、协助、协同”。高台县委巡察机构注重建立健全“纪巡”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人员、任务、信息、整改”四统筹,强化巡前、巡中、巡后全环节协调联动,搭建起巡察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常态化协作的“桥梁”,有效构建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监督体系,让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大幅提升。而“边巡边移边查”机制,则是激活“纪巡”联动效能的“关键一招”。通过建立及时发现、及时移交、及时查处的工作闭环,纪检监察“铁拳”与巡察监督“利剑”形成合力,既快速查处了违纪问题,又及时挽回了群众损失,更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彰显了巡察震慑力。(撰稿:杨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