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总结治理经验成效,推动出台监管监督工作指导性文件,持续提升“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近日,海南省文昌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17个镇、270个村(居)开展调研,梳理出集体资产租赁不规范、资金使用不透明、资源发包程序不严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逐项归类分析,结合实践中积累的应对相关问题的有效经验,推动制定《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管监督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清晰划分了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财政部门的资金监管责任以及镇(场)、村(居)的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形成“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镇村联动协同”的监督格局。
在监督内容上,工作指引直指“三资”管理关键环节作出提醒,要求事前监督重点关注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重大事项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事中监督聚焦资金拨付是否合规、资产处置是否经过评估、资源发包是否公开招投标;事后监督围绕项目验收、资金使用效益、群众反馈等情况开展。同时,工作指引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集体土地流转、小型工程建设、惠农补贴发放等热点问题,点明每个环节的监督要点和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让监督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指引通过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流程、压实监管责任,旨在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三资’监管监督时的得力助手,让大家对重点查什么、怎么查、如何定责一目了然。”文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市选取2个“三资”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镇作为试点,以工作指引为标准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个,推动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资产台账管理等制度9项。
编制监管监督工作指引,第一要务就是实,符合实践所需、注重实务操作。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管监督要点》,梳理“三资”领域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监管监督措施,并选取近年来该市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参考指引,以直观具体的方式为监管监督同类型问题提供借鉴和指导。
在印发监管监督要点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同步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管监督调查处置参考》,分为明确问题性质、收集证据要点、量纪处置分析、疑难问题探析等部分,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发现问题后高效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开展“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摸排是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规范“三资”管理的有力抓手。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总结分析“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件基础上,针对问题线索制定摸排工作指引,为摸排相关问题线索、查办案件提供精准指向。
吉林省白山市纪委监委于今年5月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线索(案件)摸排(查办)工作指引》,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个层面,分别列出了多项重点关注点位。如,在集体资源层面,要求必须查阅资源台账、查阅相关会议记录、查看流转交易是否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走访常年在村里居住的村民等。
“农村集体‘三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我们结合‘三资’管理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廉洁风险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线索(案件)摸排(查办)工作指引,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案中案、同类案。”白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据了解,工作指引出台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较为明显,已立案184人、留置4人,其中市管干部2人。( 本报记者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