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担心村集体的东西被人乱折腾,现在纪委干部常来村里走访,有问题能直接反映,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近日,高台县黑泉镇九坝村村民王大爷指着村头刚规范租赁的集体养殖场,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农村集体“三资”是壮大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违规转租转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重点问题,突出靶向监督、强化案件查办、推动源头治理,以有力有效监督执纪守好农村集体“家底”。
“我们把集体‘三资’体量大、矛盾纠纷多、信访反映相对突出的村社作为重点,创新开展以‘进百家门、访百家情、解百家难、聚百家心’为主题的‘四百’大走访活动。通过建立‘联镇包村+片区协作’机制,统筹‘室组镇’力量,下沉到田间地头、走进村社农户,在与村民拉家常中摸清集体资产租赁、资源发包、资金使用等情况,让集体‘账本’背后的猫腻无处遁形。”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实现监督有形有效覆盖,县纪委监委紧盯集体资金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采取“片区”统筹调度、“室组镇”“纪巡审”联动监督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政治体检”和“经济体检”。同时,建立“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模式,激活村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作用,全面排查“三资”领域突出问题,确保监督网络“全覆盖”。截至目前,发现并督促整改合同签订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106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6件。
“李某某、张某未经会议研究,私自将村集体房屋及土地转卖转租他人,坐收坐支转卖转租费2.5万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前不久,高台县巷道镇纪委查处的一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案件。
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托“片区”协作、“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深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直查直办、交叉办理等方式,严查镇村党员干部侵害集体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查处“三资”领域典型案件22件,立案18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批评教育33人,挽回经济损失670.81万元。
规范“三资”管理不仅要“清旧账”,更要注重“立新规”。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整改问题、完善治理”一体推进,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的经济合同约定期限过长、发包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部分合同履约率低等普遍性问题,推动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清理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028份,至目前,发现并规范问题合同23份。修订完善《高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票据附件清单》《高台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等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劳务用工、建筑工程、农业生产托管、村级项目委托服务等11种示范文本,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固。(撰稿:雷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