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函询+抽查”让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12-19 17∶03


“经研究,对你就相关问题作出的书面说明予以采信,本次函询问题予以了结。”近日,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周某收到县纪委监委《反馈函询了结情况函》后,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此前,高台县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周某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的问题。经侧面核实与综合研判,鉴于该线索反映问题较为笼统、无明确具体指向,且未发现严重违纪违法迹象,县纪委监委决定采取函询方式处置,要求周某就举报反映的问题作出详实书面说明。为确保函询不走过场,核查组在收到书面回复后,同步启动抽查核实程序,通过调阅相关工作台账、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开展外围核查,最终确认周某的说明真实可信,遂按程序作出函询了结决定。

“函询的生命力在于真实,关键要把好‘研判、审核、抽查’三道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在线索研判环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一分析可信度、可查性,摒弃“一有线索就初核”的惯性思维,对符合函询条件的线索快速启动程序,不压办、不拖延,推动问题在萌芽状态化解;进入函询程序后,对照反映的问题,强化对被函询人回复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把关,一方面由被函询人就相关问题主动作出说明,另一方面由核查组围绕线索通过调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展开外围了解核实。通过将书面回复情况与外围了解情况一一比对,分析研判回复说明材料的真实性,对没说清说全、所提供证明材料与反映问题不符的,责成说明情况,坚决纠正和破除被函询人“即函即过”的思想。

“以前总觉得函询就是‘写个说明、走个流程’,直到核查组上门核实情况,才意识到组织监督从不含糊。”一名干部在接受核查组核实的时深有感触地说。如今,函询不是“免责符”,抽查才是“试金石”。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函询17人次,抽查13人次,组织处理5人,立案2人。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推行“函询+抽查”模式,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组织的关心关爱。通过常态化函询提醒、精准化抽查核实,让存在轻微问题的干部及时“红脸出汗、知错纠错”,让心存侥幸者知畏知止,真正实现“处置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监督效果。(供稿:段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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