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动制度建设$——二论学习贯彻甘肃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2-06 20∶19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动制度建设,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坚实支撑保障。

要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完善体制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靠制度治权,推动监督单位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做到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切实解决“牛栏关猫”问题。必须围绕规范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等重点环节权力运行制度开展监督,督促权力配置科学合理、运行简约高效,压缩自由裁量权滥用空间,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引发廉洁风险。必须围绕健全金融、国企、能源、医药、高校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开展监督,督促资源分配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减少权力寻租和人为干预,有效堵塞体制机制漏洞,防止出现系统性、行业性腐败问题。必须围绕完善“关键少数”、年轻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等重点群体履职制度开展监督,进一步细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监督失灵、权力失控。必须围绕起草调研、规划计划、征求意见、备案审核等制度建设、政策制定重点流程开展监督,进一步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供给,增强科学性和操作性,推动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要持续强化内部管理,推动“三化”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深入的有力抓手,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质量管控、深化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带头执行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真学真作真用、善学善作善用,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必须认真推动监督办案标准化,系统整合、细化完善制度流程,切实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党员权利和人权保障各项要求,不断提质增效,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规范办案常态化长效化。必须全面落实监督协作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优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确保有效管用。必须主动做好监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察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公开监察信息,保障对监察工作的知情权,向社会传递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要持续强化制度执行,推动执规责任落实。制度制定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有力监督执纪执法,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解决“纸笼禁虎”问题。必须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强化政治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懂纪法、明规矩、知敬畏,明白制度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必须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所有党员和监察对象一体适用纪律法律,严肃查处“闯红灯”、“翻栅栏”行为;坚持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坚决追究;坚持执行法规没有例外,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戒,切实维护制度权威和刚性。必须监督相关部门提高党务政务透明度,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审批执行机制,在规范权力、明确责任的同时,做到全程清晰、透明、可追溯,使潜规则无处遁形,进一步提升公信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开展常态化执规检查,对制度执行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严肃纠正和查处变通执行、选择执行、执行不到位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制度空转失灵,停留在纸面上。(冯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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