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纪委监委“五一”劳动节廉洁过节提醒函

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 发布时间:2021-04-28 11∶39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宴请、组织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值班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活动。

镜不蒙尘能照人,人不染污可树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五一”劳动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携手营造欢乐祥和、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662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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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纪委      高台县监委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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