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宣化镇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广大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继续前进。
加强政治监督,保障“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镇纪委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层层压实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发挥基层监督作用,保障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推进乡村治理有效。深化“小微权力”清单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事务中涉及扶贫项目实施、集体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决策、管理、服务、结果等全链条、全过程公开机制,切实做到阳光透明。围绕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保障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乡村不断充盈,持之以恒作风攻坚。镇纪委在脱贫攻坚的非凡历程中,通过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把做实日常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把推动作风转变摆在突出位置,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做深做细监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撰写人:关磊 审核人:赵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