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探索建立十项机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来源:张掖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5-20 08∶48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十项机制》,从组织领导保障、各方责任落实、联点包案督办等十个方面建立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的工作机制,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纪委全会每年对扫黑除恶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纪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日常监督和“惩腐打伞”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协调“室组地”联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线索核查、案件过筛等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各方压力传导机制。建立政法机关、行业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落实,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打击力度。

联点包案督办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包案督办,对跟进后未发现“腐伞渎”问题的继续组织“过筛”评查,对“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案件、已办结但群众反复举报进行滚动式筛查,确保查深查透。

行业监管整治机制。紧盯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工作督导,推动深化整治,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保持专项斗争期间与政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不变,坚持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同立案、同调查、同督导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形成工作合力。

线索收集处置机制。加强对扫黑除恶信访举报问题的甄别筛选,建立台账,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报备。加强线索收集管理,对上级交办、政法机关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腐伞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案件查处配合机制。将严厉打击、彻底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综合运用直查直办、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措施,精准有效开展查处工作,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反馈工作,从严审理把关。

以案促改推进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逐案剖析评估,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督促并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动态监控、日常监督等机制,堵塞风源风口,促进长效长治。

干预司法追责机制。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中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线索核查、责任倒查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干预插手执法司法办案、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工作成效考核机制。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纳入每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考核范围,加强日常工作进展和年度考评情况的通报,年终对各级党组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质效进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蒋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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