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中共高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高台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监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负责检查和处理各镇、县直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6.会同县委组织部、各镇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县直部门党组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等12个职能室(中心)。中共高台县纪委办公室为独立核算机构,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作风办和9个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中共高台县纪委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7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3.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较往年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三是增加派驻机构建设费用、新建谈话室费用、作风办经费、村务(居)监委委员误工补贴等费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预算收入总计743.76万元,支出总计743.7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3.44万元,增长61.57%,支出增加283.44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较往年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三是增加派驻机构建设费用、新建谈话室费用、作风办经费、村务(居)监委委员误工补贴等费用。
2020年度预算收入合计743.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0年度预算支出合计743.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2020年度年末结转下年8.14万元,,主要用于纪念馆基地建设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83.44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较往年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三是增加派驻机构建设费用、新建谈话室费用、作风办经费、村务(居)监委委员误工补贴等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83.44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较往年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三是增加派驻机构建设费用、新建谈话室费用、作风办经费、村务(居)监委委员误工补贴等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9万元,占84.57%,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往年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增加派驻机构建设费用、新建谈话室费用、作风办经费、村务(居)监委委员误工补贴等费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转入本单位;卫生健康支出26.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9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34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39万元, 较上年预算增加16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工资等增加,转隶人员工资转入本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一是办公办案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了派驻机构建设费用、新建谈话室费用、作风办经费、村务(居)监委委员误工补贴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6万元,预计接待40批次200人次,与2019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87.5 %,主要原因是公车移交机关事务局管理。
4.培训费20万元,预计培训10批次,210人次,与2019年预算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员培训计划安排,分批次赴外培训。
5.会议费5万元,预计召开会议3批次,300人次,比2019年预算增加 4万元,主要原因是召开县纪委全会、警示教育会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费196万元,其中: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5万元、福利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办公设备费4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4.92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38.59万元,将移交县公车运行平台管理。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4.88万元,主要包括:(执法记录仪、全程视频示证设备、办案信息分析处理系统、移动终端话单分析系统、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身心监护仪、计算机数据取证设备、手机数据取证设备、手机屏蔽仪、专用照相设备、专用摄像设备、专用录音设备、移动扫描仪、快速扫描仪、对讲机、专案加密手机。
(四)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资金共14项,涉及金额181万元。(具体见附件11)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