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高台县公安局坚持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做深做实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通过突出“学习教育、问题排查、制度约束、对外宣传”四个强化,助推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到边到位、落实落地。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坚持领导领学。将“三个规定”纳入党委会(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要求中层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学有所悟、知行合一。同时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汇报的重要内容,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体系。二是坚持全警跟学。将“三个规定”的学习纳入了全局民警职工集中学习例会、政治轮训、新警入警训练、业务培训等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民警职工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把握。三是坚持警示促学。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充分运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决抵制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二、强化问题排查,开展靶向治理。通过民警职工个人自查、重点案件评查、公布举报电话、公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清单等方式,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民警职工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自查填报,带头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带头开展承诺,截止目前,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4场次,全局231名民警职工全部签订了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专项排查整治,使全体民警职工对“三个规定”的内容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有效防止了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发生。
三、强化制度约束,及时建章立制。为确保“三个规定”的执行更加具体、明晰、可操作,真正达到让干预司法的行为人说不上话、插不上手、办不成事的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公安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加大对各执法办案单位“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其认真做好登记、填报等各项工作,及时预防、制止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发生。同时,自今年5月甘肃警务综合平台添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模块以来,根据警综平台设置要求,会同法制部门及时指导民警在警综平台中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督促指导各执法办案单位全面落实向案件当事人、律师履行“三个规定”告知义务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杜绝了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发生。
四、强化对外宣传,确保双向发力。通过“高台公安”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三个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有力增强了“三个规定”的知晓度、覆盖面,使广大民警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撰稿:赵玉桂 审核:葛爱鑫)